2015年9月29日 星期二

「校長蓄奴,助理吃土?!」台灣為什麼不行保障學生勞動權?

轉載自《天下雜誌》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1175
作者:程晏鈴

全台160多所大學校長全體連署,所為為何?你在唸書時,擔任老師的助理,到底算不算勞工?所得是學習領獎學金的恩賜?還是付出勞力獲得保障的權利?

「校長蓄奴,助理吃土!」時序近秋,大學開學進入第二個禮拜,然而,因為大學兼任助理納保爭議仍懸而未決,行政院前激烈地上演學生與校長的對立戲碼。熾熱的太陽下,學生憤怒走上街頭,高舉標語,一字一句,憤恨不平表露無遺。由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發起,召集包括台大工會、政大勞動權益促進會、清大學生會等18個團體等待行政院官員為納保爭議提出對話與解方。

行政院前灑了一地的紅墨水,象徵學生血汗,也同時潑灑在印有各大學校長頭像與相關言論的板子上,同時學生再次高喊三項訴求,希望全面落實學生兼任助理《勞基法》的權益、全面廢除「學習型」助理,以及擴大教育經費,補貼兼任助理納保費用。

行動開始前幾天,正值開學第一個禮拜。

那是勞動部給各大專院校設下的期限,希望各大學能在開學前提出方案。許多學校如火如荼地開完第一次校務會議,卻也在會議結束後,全國160多所大學的校長做出了一個決定。

由國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國立中山大學校長楊弘敦發起全台大學校長連署,向行政院長毛治國陳情,希望勞動部尊重大學自主,將學生兼任助理及工讀生排除在《勞動基準法》外;同時停止勞動部與教育部頒布的保障及處理原則,強調如有爭議應該以個案處理;並希望勞動部給學校1年緩衝時間。

這是台灣教育史上難得一見,由全台160多所大學校長全體連署,共同站出來發聲。

時間退回到今年6月,教育部與勞動部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將大學兼任助理劃分為「學習型」跟「勞雇型」。處理原則中特別指出,只要牽涉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等以學習為主要目的的兼任研究助理及教學助理,與學校間非僱傭關係,因此不適用勞基法之保障、無須納保。

此原則一出,各大學紛紛祭出不同的應對方式,師範大學開始廢除兼任助理,改採師徒制,而政治大學也因為成本考量裁撤了4000名兼任助理。更有超過一半的頂尖大學,採用開設零學分課程的方式。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認為此原則看似釐清學生勞動與學習的關係,但事實上是以學習的外衣去包裝勞動。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也批評,各大專院校用各種方式規避法律規範,將助理納為「學習」型,不為勞工納保,儼然違法。

學生納保議題從6月開始延燒,更激烈地敲響各大學校長口中「師生關係變化」的警鐘。

「校園倫理被破壞了,」前教育部長、現任臺灣教育大學系統總校長吳清基顯得無奈。台北科技大學校長姚立德指出,現在全台灣有百分之90的大專院校校長參與連署陳情,他認為台灣的法律尚未準備好面對學生納保,目前沒有三方皆贏的制度,學校也沒有經費可以支付勞僱型助理的納保費用,才會希望行政院出面協調,「我最擔憂的是,尊師重道的倫理精神喪失,」他說得語重心長。
但全國教師總工會副秘書長羅德水認為,教育體系具有多重組合的關係,教授跟助理有學習關係但確實也有勞雇關係,台灣過去就是過於強調單一的師生關係,淡化存在的勞雇事實。

「不能因為有學習關係,就忽略勞動的事實,有勞動的就是勞工,不能因為是學生身分就改變,」林佳和強調,先進國家例如日本跟德國,早已承認學生納入勞工的保障範圍。

最一開始的爭議植基於對於學生助理的定位與角色,後來隨著勞動部與教育部原則的頒佈,爭議開始轉向討論學生納保後的優劣,讓學生自行選擇,但這些選擇,卻讓學生與教授承擔更多壓力。

對於各校自行約定與選擇,林佳和大呼不敢想像,「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是勞動就是勞動,不會因為你選擇學習就變成學習。」

《天下》記者發現,除了師大用師徒制,超過一半以上的頂尖大學讓學生與教授自行約定助理的型態,簽訂合意書(見表),在過程中提及若選擇勞僱型助理,學生的研究成果會歸屬於雇主、有200到600的薪水必須納入勞退基金、以及可能減少工作機會等衝擊,引導學生選擇學習型助理。

政治大學社會所博士生林奕志以自己的經驗說明,剛開學時曾和教授合意選擇勞僱型助理,但一個禮拜後,教授卻遭到校方約談,要求教授將勞雇助理改為學習型助理,否則將解雇林奕志,施壓意味濃厚。

林奕志回憶當時詢問校方改為學習型助理的原因,其中一個理由是「只有一個勞僱型助理對其他學習型助理不公平」,林奕志笑說,連學校自己也知道勞僱型對學生比較好。

各大學將學生納入學習型助理,主要說法不外乎是為了給予弱勢學生更多工作機會,以及校園本來就是學習的場域。

但事實是,因為缺乏經費與緊急應變能力,人力不足,讓各大學措手不及。中山大學行政副校長吳濟華就坦言,中山一年有4000名工讀生,「若全部都是勞僱型助理,學校會吃不消。」目前其勞僱型助理比重占兩成。

清華大學主秘李敏也直言,清大的人事編列預算每年以1億6500萬起跳,超過學費收入的5分之1,「勞動成本增加,我們也要求勞動要更有效率。」強調若全面將學生助理視為勞工,需要的人事成本不只雇主負擔的勞保費用,還有其他行政人事費用,意味著學生納入勞雇助理,不符勞動成本效益。

然而,檢視各國先進國家作法,全部嚴格區分勞動與學習的型態,只要有勞動事實就將學生全面納入勞保,最晚的是日本,也在1992年實行。美國勞動部引用最高法院說法,明確用六大原則規範學生與雇主之間的雇傭關係。曾在英國留學的林柏儀也指出,英國對學生兼任助理不但勞健保都有保障,更因為考量到學生的弱勢處境,其獲得的保障甚至比一般勞工更多。


回頭看台灣,為什麼台灣做不到?

林佳和分析,台灣的問題出在經費短缺,尤其因為台灣的國立大學中許多兼任助理的報酬不高,其額外的工資附隨成本(包括勞保、健保、勞退)佔工資比例相較其他國家最多25%到30%,台灣工資附隨成本佔工資比重將近80%。

而將學生納入勞保勢必增加人事費用,對於已經編列好每年預算的國立大學而言,經費相對吃緊。包括中山大學、清華大學以及台北科技大學都向《天下》記者說明,目前預算都已經分配給各系所,由各系所自行決定如何運用,而納保與否也牽涉學生工作機會的減少。

最關鍵的,卻還是心態問題。

每一個大學校長,重複提出的,就是尊師重道的心態,而政治大學校長周行一也提出這些獎助學金是「恩給」的說法。「看學校怎麼去看待這些幫他們做事的學生就知道了,」林佳和解釋,深層的問題還是心態。每一個國家的學生在爭取成立工會,要求納保的過程中一開始都會受到很大的抗拒與衝擊,日本也是,但最後還是接受法律規範的事實。

學生兼任助理的憤怒,不只蓄勢待發,而其他國家也經歷過同樣的掙扎。

解決爭議的鑰匙還是在於預算的控管,以及社會對勞動權的進一步認識。握有國立大學預算控制權的教育部,該思考的除了進一步釐清學習與勞動的差異之外,追根究柢,增加預算編列,讓各大學不因成本考量而讓學生失去保障,才是解決的契機。

2015年9月13日 星期日

[專訪節錄]為什麼不可以講髒話?一個歷史老師:誠實與孩子討論所有的「不可以」,就是教育

轉錄自《商業週刊》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13730&path=f&pnumber=1

撰文者:黃士誠

身為高中老師的你,正在黑板上寫重點摘要,回頭一看,有個同學趴在桌上,睡得正熟––又是他!不曉得第幾次了!
你會怎麼做?
「都高中了,隨他去吧,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
「白目嘛!那麼多次了!一定要抓他去學務處!」
你是哪一派?
誠實討論小事,培養師生默契
台中市嶺東高中的歷史老師陳燕琪,不屬於上面任何一派。「我會一直叫醒他們。」她說:「我會告訴課堂上睡覺的學生:我要一直叫你,要確定你是身體不舒服?或只是很睏?如果不舒服,快去保健室;如果很睏,那就睡一下,我覺得差不多了就會再叫你。」
那學生不就天天上課睡覺?陳燕琪回應:「通常學生最多只要被叫一次段考的時間,一個月左右,以後上課就會抬頭看我了。」看妳?也不見得是專心上課吧?有什麼用?
「從睡覺到抬頭看老師,已經進步很多了,應該先肯定他吧?」陳燕琪頓了一下,這才說:「我不知道那些說學生『白目』、不理老師的人花了多少時間啦。跟學生培養默契,本來就要花時間。」
要多久?以陳燕琪的經驗,有時要花一年,而通常要一學期。這麼長的時間,要做什麼來「培養默契」?她說:「跟學生討論各種事,就是在培養默契。」有時,討論的不過是小事。
例如:上課不能轉筆,原因何在?「通常都說因為『會影響別人』吧?」陳燕琪笑笑:「要對學生誠實。真的是影響『別人』嗎?不是老師自己在意嗎?如果是,就誠實地告訴學生:你轉筆,我會分心,請你幫忙。當然,如果真的只是怕影響別的同學,也可以直接跟學生說。」
再例如:不能講髒話,理由在哪?陳燕琪會仔細跟學生談髒話當中的父權思想、威權心態。一如她所言:「學生常常不懂髒話的意思,只是從大人那邊學到而已。好好跟他談,就算他不能馬上改掉講髒話的習慣,但他會知道:你在意這件事、這件事為什麼是不尊重人,至少在你的課堂上會少說。」
一次次談論彼此對各種事情的想法,師生的互動模式就慢慢成形,課堂的默契就是這麼來的。
不再體罰,是因為一段心痛的回憶
看樣子,陳燕琪就是那種「很人本」、不打不罵的老師。事實上,她在台大歷史系讀書時,的確修過人本董事長史英的課。
「史老師在教育學程中心開的課,會談『以人為本』。但我總想:這種理念在教學現場能成功嗎?要打個問號吧?」
幾年後,她第一次執教鞭,也真的揮到學生身上。「第一次找到教職沒多久,我就打了學生。」對她而言,那是個心痛的記憶。
那是學期初,她任教的班級因故換了導師;原本的導師很受歡迎,因此同學們心情都不太好。有個學生開學後沒多久,就出現從沒有過的各種行為問題:不愛上課、抽菸…終於有一次,在他又被抓到抽菸後,陳燕琪忍不住打了他。「我很心痛,他為什麼要放棄學習呢?他本來不是這樣的。所以就動手了。」
「事後,我問自己:打了之後,他看起來順從了,但問題解決了嗎?如果說打他是為他好,那為什麼『為他好』不是替他解決問題?他一定很愛本來的導師吧?導師離開,對他的打擊很大吧?他需要的是幫忙,不是處罰吧?我有幫他嗎?」一連串的自問,讓他的心,比發現學生放棄自己時更痛了。
後來,陳燕琪跟這位學生談了導師的事,陪他慢慢走過低潮。再後來,陳燕琪決定不再體罰學生。「當然,我可以不體罰學生,是因為我跟他們關係好、有默契。要跟學生關係好,其實不需要『用力』,不需要記過、打人,讓他們聽你的。」她說:「那麼用力,學生很容易覺得你是為了自己工作方便才處罰他;而那樣的老師,通常是在想:不打也可以啊,那學生出了事,就別來找我。這一來,師生關係會好嗎?」
她講起台大教育學程的「教育概論」課:「第一堂課,老師跟我們談『什麼是教育』,那時候我才知道,在中文裡,『教』是『攴』部,就是一隻手拿著樹枝打人;『育』的上面是個倒過來的小孩,就是說小孩的行為都是倒錯的,要讓他改正。不改正怎麼辦?打。 中文『教育』兩個字的源頭,讓我知道為什麼我們老是說打是為你好。在西方,education是引導,是為未來做準備,而不是『為你好』。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很大的顛覆。」
中文世界的「教育」,從一開始就有包含威權,難怪打罵一直存在、難怪我們不習慣課堂討論、難怪我們不教如何思考對錯––服從就是了,何必討論?有權者說了算,何必思辨是非?進一步,在權威之下,犯錯既然意謂著懲處,人們怎麼能誠實面對錯誤,而後討論錯誤?「追求和諧」於是成了許多人的反射動作。
學歷史,是在討論人和社會的關係
小學時質疑和諧、大學時體悟權威,陳燕琪一路走來;走進自己的課堂,她當然盡力避免權威、也要挑戰和諧。
「我的課堂上,學生對我講的、對課本寫的有疑問,隨時可以發言。學生會質疑我或彼此質疑,但我們會討論;他不一定會同意我,可是我們會知道彼此的想法。」
「就像每次談到廢死和同志婚姻,學生們一定兩邊會各執一詞,沒辦法彼此同意。但那也沒關係,不一定有結論,不用非得『求同』不可。」
「這個過程,一次又一次,就會形成一種能力,就是歷史課要帶給學生的能力。」具體來說,那是什麼能力?
「是同情理解的能力,也是思辨思考的能力。你無法直接接觸歷史人物,所以得設身處地去想:那個人在那個時候,遇到那種事,為什麼做了那個決定?到最後,你會知道學歷史就是在討論人和社會的關係、和國家的關係––人面對社會的壓力、國家的壓迫,可以怎麼做?」
歷史人物面對國家壓力,決定各有不同。而陳燕琪面對國家壓力,也做出了自己的決定––在反課綱行動中,她堅定地站在教育部的對立面。在她看來,教育部的錯誤很明顯:「他們說要新舊課綱並行,說是兩種史觀。就算是好了,但無論什麼史觀都要符合事實吧?你說歷史事實很難講,那至少該符合最新的學術研究吧?光從學術研究來看,課綱裡有很多地方是有爭議的,這已經是社會共識了。面對高度爭議,教育部應該更審慎,而不是說要並行、迴避問題!」
不迴避、不求和諧、不順服權威。從歷史與教育的省思中,陳燕琪學到了這些;而如今,她正用行動來展現這一切。
考量篇幅,本文有部份刪減,原文請讀《人本教育札記》第3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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